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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任务,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反映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执政能力、执政方式的新认识。因此,统一战线要把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做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深刻认识和把握统一战线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关系,明确任务,发挥优势,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新贡献。
一、深刻领会统一战线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关系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是各方面利益关系不断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是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的社会,是稳定有序的社会。统一战线作为大联合、大团结的统一体,在本质上与构建和谐社会是一致的。
1、从构建和谐社会主体的层面来分析,统一战线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体要素之一。
和谐社会应当包括各社会阶层之间的和谐相处、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地区之间的平衡发展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但归根结底还是要实现全社会各阶级、各阶层之间的和谐。因此,构建和谐社会应该是党委领导、政府组织、社会协同、公民参与,其主体应该包括党委、政府、社会、公民,但归根结底还是人的因素。统一战线是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维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联盟,具有极大的包容性。做为党的重要法定,统一战线历来是为党的政策、路线服务的,其本质就在于促进各政党之间,各阶级、阶层之间,各民族间,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大团结、大联合,这种大团结、大联合不仅包括政治上的团结、联合,而且包括社会的团结、联合。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统一战线从诞生之际就在为社会的和谐而奋斗。因此,可以说,从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提出之日起,统一战线就自然地进入构建和谐社会新阶段的统一战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要素之一担负起重要的历史使命。
2、从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层面来审视,统一战线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根基。
统一战线的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没有统一战线的和谐就没有全社会性的和谐。统一战线的本质是大团结、大联合。通过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既要充分发挥党委在推动经济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又要鼓励和支持各民主党派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贡献力量;既要加快优势产业和富裕群体的发展,又要高度重视比较困难的产业及群众和“三农”问题;既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又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因此,巩固和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新阶段统一战线,实现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及一切热爱中化民族的人们的大团结、大联合,这既是统一战线的本质要求,也是统一战线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最好实践。
3、从构建和谐社会实践的层面来看,统一战线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伴随着我国由人均GDP1000美元进入到3000美元的社会发展阶段,既是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又是各种社会矛盾的凸显期。这一时期,社会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将更加突出,既有工农、城乡和地区的差别,有民族、宗教、政党的差别,又有新出现的建设者与劳动者、爱国者的差别,“一国两制”条件下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的差别,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日趋复杂。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通过有效途径来实现我国社会一致性和多样性的有机统一,提供一种不断解决矛盾和化解冲突的机制,实现目标与过程的统一。统一战线具有广泛性、包容性、多样性,特别是具有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社会功能,能够通过统战方式、统战方法、统战策略来平和地解决矛盾和化解冲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能够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统一战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功能和任务
爱国统一战线是由不同的党派、不同的民族、不同的阶层、不同的信仰以及不同社会制度的人员所组成的,具有空前的广泛性和巨大的包容性。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统一战线有着独特的优势,肩负着独特的功能和任务。
1、积极构建执政党和参政党之间的和谐。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这是我国政治制度的显著特色。也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政治基础。因此,推进各政党之间的和谐是统一战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首要任务。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框架中如何调配各种政治力量,进一步加强各种政治资源的优化、整合和配置,统筹协调好各种社会关系,统一战线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度化建设,把坚持党的领导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种社会性政治力量的健康发展相结合,在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构建起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2、积极构建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和谐。我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同胞、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妥善处理各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共同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统一战线要牢固树立中华民族意识,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也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要把胡锦涛同志提出的革命中共同团结、共同发展作为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团结稳定和进步。
3、积极构建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和谐。宗教问题是世界性的热点和难点,同时更是经济文化教育、民族各方面的历史和现实矛盾在一起。我国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多种宗教,有1亿多信教群众。因此,推进宗教与社会和谐相处、各宗教之间和谐相处、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和谐相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统一战线必须继续贯彻党的宗教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团结合作,互相尊重,把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以及信仰不同宗教的群众团结起来,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4、积极构建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之间的和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出现了许多新的社会阶层、出现了不同的利益主体。因此,构建各阶层之间特别是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之间的和谐,实现社会各阶层的良性互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性的重要方面。统一战线具有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功能,在构建和谐和社会性中,能够协调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推进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团结和谐,能够妥善处理劳动者、建设者和爱国者之间的关系,特别是能够正确反映和兼顾弱势群体的利益,构建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的和谐共处,使社会各阶层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推进各阶层稳定和谐。
5、积极构建大陆同胞与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之间的和谐。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重要成员。因此,统一战线要把推进大陆同胞与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团结和谐,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努力实现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和谐发展。和谐社会不仅包括大陆范围的和谐,也包括港澳台的和谐。因此,统一战线要高举爱国主义旗帜,以中华文化为纽带,加强与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的沟通联系,增强他们对同族、同宗、同根、同源的认同,努力实现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大联合,共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奋斗。
三、发挥优势、凝心聚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统一战线担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具有独特的优势。我们要紧紧围绕和谐社会、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等四个方面,明确任务、发挥优势,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1、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统一战线团结奋斗的第一要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发展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也是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因此,统一战线在构建和谐和社会性中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我们加快发展的世界观、方法论,自觉指导我们的统战工作实践。统一战线要运用统战网络,坚持“引进来,走出去”战略,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引资、引智为主,在更大的范围、更宽的领域和更高的层次扩大对外开放。要以吉林市统一战线驻“长三角”“珠三角”招商引资联络站为载体,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吸引“长三角”“珠三角”民营企业巨头及海内外爱国人士以并购、参股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以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为载体,积极引进跨国公司等战略投资者,参与老工业基础改造和产业优化升级。要以工商联为依托,广泛加强与兄弟省市工商联的联系,吸引更多的国内知名企业来吉合作,特别要通过工商联为民营企业牵线搭桥,加强与东北三省在资源开发、资产联合、产品协作配套和服务业等方面的密切合作,打破地区封锁和市场分割,优化资源组合,推进吉林市与东北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同时,要依托市台办广泛开展与港澳台及东南沿海省区工商业者的合作,承接和吸纳产业转移,吸引东南沿海省(市)和国内其他地区的各类生产要素进入吉林市市场,共同参与吉林市老工业基地的调整改造。
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是在老工业基地城市构建充满活力的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统一战线作为党联系非公有制企业的重要桥梁,要协助党委和政府发挥统一战线在管理非公有制企业方面的作用。要着力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有事业以及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其他行业和领域。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改组和改造,参与老工业基地调整和改造项目建设,密切与大企业的合资、合作关系,培育一批经济实力强、技术水平高,有特色的大型非公有制企业。要协助市委、市政府建立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的支撑体系、建立健全人才开发、技术开发、信息咨询、招商引资、市场营销和社会保障等服务体系,帮助民营企业落实各项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等方面协助非公有制企业享受国民待遇,努力营造创业和发展的良好环境,大幅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帮助民营企业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展壮大。
2、推进政治文明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和谐社会是更加民主法制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进一步推进政治文明建设。中共中央颁布的多党合作新文件《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是我党立足新世纪的伟大实践而制定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指导统一战线构建政党间和谐的纲领性文件。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 ,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不断丰富和完善政治协商的内容和形式、参政议政的范围和渠道、民主监督的途径和机制,提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为政党和谐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要以社会主义学院为依托,举办全市民主党派 、党外代表人士、工商联会员、党外干部等不同层次的培训班,提高统战成员整体的政治素质。要组织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视察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民主党派知情出力创造条件。要在全市统一战线开展“参政议政优秀建议奖”评选活动,帮助民主党派、工商联提高参政议政水平。要积极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员调查工作,努力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上层人士的团结、引导、教育工作,把他们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的新思路。要积极协助民主党派、工商联充实后备干部队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下一次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有关人民团体换届做好准备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在政府、司法等部门安排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工作,争取在两年内达到中央和省委的目标要求。
3、健全社会稳定机制,为构建和谐社会环境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和谐社会是更稳定的社会,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统一战线的在民族、宗教等重要领域都直接同稳定有关。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统一战线要积极维护团结稳定的政治局面,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建立社会矛盾的化解机制,创新“平安”社会。要认真研究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加强同社会各方面人士的联系,巩固和发展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最大限度地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都团结起来;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真实情况,反映各界人士的愿望和呼声,引导广大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要积极协助市委和市政府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多做理顺情绪、排忧解难的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减少阻力、增加助力、形成合力,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最大限度地把各方面的意志和力量凝聚起来,要切实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社会各界人士的交往与联系,增进共识,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的团结与合作。要重视加强与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人士的沟通和联系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稳妥地处理好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工作,启动“交朋友”工程,积极培养宗教上层人士,加强党对宗教界的领导,促进各民族和社会各界的大团结,充分发挥他们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
4、关注弱势群体,努力创造和谐的人文环境。
和谐社会是更加公正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建立有效的公共帮助机制,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促进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因此,统一战线要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积极倡导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发挥统一战线优势,为弱势群体服务,努力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创造一个多元互动、宽容异已、理性协商的公民社会。要积极关注“三农”问题和弱势群体,搞好城市扶困和农村扶贫。特别是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在去年创建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吉林市统一战线8所“农民业校”扶贫扶智工作,切实为“三农”服务。全面要动员统一战线的广大成员增强创造就业岗位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帮助弱势群体解决生活困难。鼓励民营企业特别是就业容量大的服务民营企业,提高就业容量。要积极组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台联、侨联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开展各类培训,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和再就业岗位,促进社会环境更加安定。
构建和谐社会已经为我们加快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客观上要求统一战线不断深入研究、切实把握社会结构变化 和社会利益关系的规律及发展趋势,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适应和谐社会要求的统一战线工作新机制,推进统一战线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不断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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