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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社会实践的重大理论成果,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人执政理念的重要升华,也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基本问题的重大认识创新。尽管“和谐”是古今中外都比较关注的一个概念,但以此来定位一个社会,则是在科学吸收古今中外和谐思想精粹基础之上的一种重大创新,其内涵与外延极为丰富和深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于社会主义的最为基础的理论创新价值,就是实现了和谐社会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二者的成功衔接。
进入新世纪,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日益多变的国内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格局开始酝酿突破。我们党顺应历史发展和时代变化的要求,在我国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正式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命题,由此拓展深化了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格局。
一方面,我们党面对史无前例的社会变迁,必须思考的一个问题就是,在经济成份多样化、利益关系多样化的历史背景下,如何更好地协调好多元力量之间的利益关系,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增添力量。这实际上就是要在解决经济发展、政治发展和文化发展的基础上,切实解决好社会发展进步这一历史性课题。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就是为了探索一种与此相适应的新的社会运转、社会服务机制,就是为了形成一套与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和文化多样化相适应的新型社会治理模式。
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构架已经展开,并在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各自应有的作用。但是,经济发展、政治发展、文化发展中的各种问题仍然层出不穷。如何应对?显然需要突破原有的思维。党中央敏锐地意识到,现在迫切需要解决的,是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科学的社会治理问题和社会全面发展进步的问题。解决这样一个问题,就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命题的提出,使得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三位一体”,自然地扩展和提升为“四位一体”。
更为主要的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四位一体”格局的提出,为我们从更广阔的视野来审视和处理现代化建设的各种问题提供了新的更为完整、更加科学的坐标体系。它并不只是量的增加,实际上是一种整体性思考方式和理念的确立,从而把治国理政的视野拓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人等各个方面,并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政策和道德等手段,统筹各种社会资源,综合解决社会协调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的问题。
国际局势正发生着深刻变化,国内改革发展正处在关键阶段。面对深刻变化的国际局势和艰巨繁重的现代化建设任务,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明确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必然要求。统一战线作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一个基本问题,作为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始终与党的建设息息相关,与党的执政能力紧密相连,关系到全社会的团结与和谐。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统一战线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肩负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一定要放眼世界格局重新分化组合的大趋势,立足我国经济社会结构深刻变化的大背景,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思路、明确着力方位、提高工作能力,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坚实的物质基础,要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提高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能力。统一战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就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提高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能力,坚持把服务经济建设作为履职之要,最大限度地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聚精会神搞建设,齐心协力谋发展。要积极引导统一战线为经济建设献计出力;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主动为扩大开放牵线搭桥。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可靠的政治保障,要服务于基本政治制度的巩固和完善,提高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能力。统一战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就要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能力,始终围绕增强党和国家的生机与活力,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充分调动统一战线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扩大有序的政治参与,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推进多党合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要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要协助民主党派搞好自身建设。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强大的精神支撑,要服务于巩固全社会的共同思想基础,提高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能力。统一战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就要提高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能力,加强对统一战线成员进行政治引导、道德塑造、文化鼓舞,促进他们自觉抵御各种错误思想和有害观念的侵蚀,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断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要加强对统一战线的政治引导;要注重统一战线的思想道德建设;要发挥统一战线在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 要着力于协调关系、化解矛盾,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统一战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就要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着力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妥善处理新形势下的各种矛盾,促进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形成。要教育统一战线成员自觉维护稳定;要鼓励党外代表人士做好所联系群众的工作;要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统一战线不断发展壮大,要着力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开创统战工作新局面的能力。统一战线要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就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要求,切实加强各级统战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强化执政意识、提高领导能力、增进班子团结,使之成为讲政治、顾大局、重团结、守纪律的坚强领导集体,带动统战干部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开创统战工作新局面的本领。
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上最大的创新之处,就在于不仅从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上,实现了和谐社会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内在衔接。之所以成功地做到这一点,主要基于两大历史法宝:一是我们党从来都主张并且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二是我们党从来都是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的统一论者。因此我们主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一种科学理论,又是一种科学实践;既是一种崇高理想,又是一个历史过程;既是一种远大目标,又是一种具体任务。今天,我们就是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状态中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从而把马克思主义的科学设想一步一步地变为现实。
实际上,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客观地存在着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条件: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共产党的领导,是坚强的政治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综合国力的日益强大,是坚实的物质基础;马克思主义根本指导地位的确立特别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不断发展,是坚实的思想基础,等等。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中国共产党人既继承传统、又与时俱进,既坚持远大理想、又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
当然,中国目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使现实的和谐社会的发育程度不可能达到高级的程度,但它同时又较好地具备了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从而为实现更高级的和谐社会准备条件。一方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积极体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与社会主义的内在规定相统一,和谐社会的原则要求和基本特征必然要贯穿于初级阶段的整体部署和具体工作中,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必须体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另一方面,初级阶段的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初级阶段。正如社会主义本身要经历不同的发展阶段一样,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要经过不同的发展阶段,才能达到较高程度。我们应当从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充分估计“应然”与“实然”的差距,依据生产力的发展程度,探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机理和实现途径,确定切实可行的具体目标,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地构建和谐社会,为构建完善的和谐社会奠定基础、积累经验和准备条件。和谐社会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涵认识的深化,从总体上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使社会和谐成为与社会主义基本政治框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居于同等地位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内涵的一个崭新层面。也就是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充实创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并使其更加健全。
面对经济全球化和政治多元化的国际背景,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的发展新阶段和历史新任务,面对重大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的交织,新一届党中央科学而果断地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如果连贯起来看,就不难发现: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设计,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形态构架,解答了社会主义政治治理的合理性、有效性问题;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设计,形成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解答了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效率问题;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设计,形成了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理论及其指导思想,解答了社会主义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在,包含发展全面性、发展动力论、发展协调性,并且深刻体现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则着重从社会动力、社会发展、社会进步等层面进一步丰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内在的组成部分,解答了社会主义的社会价值取向和发展目标问题,既创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社会平衡机制,也发展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动力机制。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种以社会主义为制度基础的和谐社会。它应当是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是全体人民各得其所和利益关系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是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健全的社会,是稳定有序的社会。表现为:社会主义制度和党的领导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党的执政基础日益巩固,包括党的阶级基础不断巩固,群众基础不断扩大,执政能力不断提高;党和政府有效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规范有效实施;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社会治安状况良好,社会秩序正常;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各阶层和谐共处;社会风气健康、向上。会议指出,和谐社会是经济、政治、文化等多种人类活动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是一个历史的、综合的、动态的概念,具有历史性、综合性和动态性等三种属性。
统一战线是不同的社会政治力量包括各个阶级、阶层、政党、群体和社会各界人士结成的政治联盟。作为一种大团结、大联合的战略,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力量和有效途径。作为党的一项政治优势,统一战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独特的优势,能够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统一战线能实现广泛团结、广聚人心、广聚众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广泛而坚实的社会基础;统一战线是多党合作、参政议政、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有效形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政治基础的重要途径;统一战线具有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社会功能,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力量;统一战线是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密切党同群众联系的重要渠道,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统一战线具有安排人事、合作共事的重要职能,能有效地加强国家政权建设,提高社会控制和社会管理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重要的组织管理保障;统一战线处在“西化”、“分化”斗争的前沿阵地,是实现“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桥梁和纽带,有利于形成一个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良好国际环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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