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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职能 |
中共吉林市委统战部是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市委在统战工作方面参谋和助手。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市委有关批示和部署,开展调查研究,向市委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工作,为市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市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省委和和市委有关会议精神;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三)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联系宗教团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与国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分裂祖国的活动进行斗争;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
(四)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归口管理台湾在野党派、政治团体的来访工作、做好台胞、台属、归侨、侨眷的有关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
(五)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 、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市级各民主党派 、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各县(市)区党委统战部部长 。
(六)调查并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七)调查、了解党外知识分子 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 ;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八)负责开展好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
(九)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党委统战工作和统战干部的培训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 ;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代管市台湾同胞联谊会、黄埔军校同学会;联系、指导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工作。
(十)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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